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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你揭开非法集资“真面目”

发布时间:2024-11-11 16:27:45    浏览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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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枝江法院最终以集资诈骗罪★◆◆★■,判处代某某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◆■■◆。

  ● 大家在选择时一定要擦亮眼睛◆■,通过政府网站查询企业资质、业务范围◆■、金融牌照;

  ● 查看其有无实体项目,核实资金流向★◆、获利方式等,并将钱款打入企业账户;

  枝江法院最终以集资诈骗罪,判处钟某有期徒刑十五年★◆★◆★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五千元◆■◆。

  自2003年开始★■,钟某以其系某银行VIP、宜昌某公司大股东■◆★,编造将现金存入银行或投资到公司可获取高息等虚假内容,从李某★■★、王某等人处高息集资◆★■,欠下巨额债务■◆。2016年至2023年间,为了还债,钟某继续非法集资,以给付高息为诱饵◆★■,虚构公司项目扩建、即将上市等事实,先后从卢某、周某等87人处非法集资2亿余元◆■★◆。所得资金用于偿还债务、支付高额利息、购置房产★◆★◆、汽车及个人挥霍,至2023年2月案发尚有6503万余元未归还◆★★★◆■。

  代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◆◆■■■◆,于2016年4月注册成立枝江某咨询公司,通过网上招聘等方式聘请职工数十名。公司成立以来,代某某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,以投资给“某石业公司”为幌子,采取让职工上街发放宣传单、口头宣传等形式■■◆◆◆★,许以月息1.2%-1■◆■■★■.4%高额回报为诱饵◆■◆,吸引69人投资★◆,共计吸收资金金额377万余元,其中支付给投资者利息23万余元,实际骗取354万余元。集资资金全部由会计交给代某某,少部分用于维护公司日常运行、职工工资、装修■★★◆◆、房租、利息及礼品,绝大部分用于偿还自己的债务及个人挥霍◆■◆★■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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